悬案疑云:回看南大碎尸案的前世今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刑侦手段的不断提高,现代破案的概率和速度大大的提高了。但是,在历史长河中,由于各种因素,侦查手段有限、资料不全、年代久远等,不少的案子都悬而未决。今天让我们回头看看震惊当时的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
案发:1996年1月19日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受害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失踪时间:1996年1月10日。
发现尸体时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你知道古代有一种酷刑关于凌迟处死的吗?也不过2000刀。)
案件状态:至今未破,没错就是现在,还没有破。公安部刑侦局发微博表示:将追查到底。
案件经过:刁爱青是一个从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不可能存在除同学意外的好友圈),无仇家,无情敌,无积蓄(排除仇杀、情杀、谋财害命的嫌疑,那么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无从知晓。),刁爱青生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排除强奸等谋色害人的可能性)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但字迹娟秀,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这一行为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图1:失踪地点)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破案过程:
参与案件人员回顾:“虽然已经过去12年,我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具体作案手法参见法医秦明第一本书第一案,本人认为是南大碎尸案改编。)
( 想要了解当时犯罪人心态的书:推荐我恩师雷米大大的《殉罪者》,我认为可以部分展现当时作案人的心态。 )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图3:纯想象的盘查范围)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由上述手法线索推出。)(注:有一说法凶手为理发师,因为刁艾青头颅被发现时,头发是新理好的。)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由于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际并不广泛,而且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这给警方的调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虽然到目前为止,"1·19"碎尸案尚未能破获,但南京警方从没有放弃过对此案的侦破,据介绍该案已被移交至南京市公安局专门负责积案的部门,继续进行调查。
事件发展:
一、王大进是谁?如何把"1.19"案写进小说《纪念物》?
江苏作家,著有长篇小说《阳光漫溢》、《婚姻生活的侧面》、《欲望之路》、《我的浪漫婚姻生涯》、《欢乐》;
在文章中他这样写道:
也许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书店老板这个职业更适合我的了。我在南方大学的前门左侧开了一家书店。书店规模不大,但生意不错。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店员。困难的时候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母亲曾这样高度评价我:你富足得可以养一只耗子。她的意思并不是我可以有什么剩余残渣来养活老鼠,而是老鼠从外面偷食可以来供养我。现在能雇两个店员你就可以看出我的变化。一个人要想有变化也是容易的。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有一天我能够这样。在那帮穷朋友中我可以称得上是富翁。南方大学的人差不多都认识我,不论是学生还是那帮教授........
这个女生我一直都不提她的名字。我不想提。她在我的心里永远是另外一种形象。我愿意把她当成一个永久的女生。她那时候经常到书店里去看书。她的美丽吸引了我。我们慢慢地就熟悉起来。我们开始一起去喝茶,偶尔也偷偷地去看一场内部录像,然后就是在我的那间小房间里,从接吻到上床。一切都是按顺序进行的。那所有的过程极其简单自然。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们的关系一直平稳地发展。每星期三或周末没有课的时候,她都会到我这里来,共度良宵(一个很浪漫的词)。为了表示我对她的谢意,我经常向她提供一些必要的生活费用。很自然,这是我的责任......
--你还记得吗?她问。
--那个被害的女生?
--她是我的好朋友。她说,眼睛看着屋外的雨或是别的什么(反正她的目光看着外面的什么地方),这时天已经渐渐黑下来了,但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黑对我们并没有意义。M和我一个班级,我们过去还是上下铺。她睡上铺,我睡下铺。在班级里女生总是分门别类的,你知道我们都是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
过去怎么没有听你说过?
过去我们也并不认识。气死了,可我总是记得她。真的,一切就像发生在昨天那样。你认识吗?
不。
你们过去没有在一起玩过?
没有。我主要是和小丁高保真他们,你,也是通过他们我才认识的。
你没有听小丁提起过M?小丁不认识她吧?我说。"每个人都是一个秘密。谁也没法进入另一个人的内心去洞穿他。我们每个人之间所看到的只是披着一副完整面孔的人。M是我的好朋友,但事实上我也并不了解她。如果我了解她,我也就一定能知道究竟是谁害了她。她死了,给我们全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我们每时每刻都生活在她留下的这个谜团里,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我们的心灵。我以为我最有权知道,但事实上我什么也不知道。"她有些伤感的说。
这也真是一件奇怪的事,谁会对她有这样大的仇恨呢?我说。
雨在下个不停,马莉的眼里闪着嚎咙的光亮,她说,"M是那种看起来很纯洁的女孩子,她不会在外面有什么荒唐的事,有一阵外面无耻地认为她会因为涉及那种......才会被害的,只有我知道她不会。
"她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她的脸有些异像,五官其实很端正,但给人的神情却是并不一般,班上的人后来都说在她的脸上有股怪气。她学习很用功,成绩也很好。我们刚来的那年秋天,她约我和她一起去郊外的一个地方,在那个郊外很著名的公园里安葬着一位明代的佳人。传说这位佳人在青楼时名满江南,吸引了无数王公贵人及才子。
"那天天很好,蓝蓝的,甚至没有一丝云。我们乘l3路车到新街上又换乘47路,奇怪得很,当时我一点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听从她那样的安排。佳人墓在湖边,相信平时根本不会有人去注意到它。它只是一个很小的土堆,上面长满了青草,面前立了一小块石碑,字迹也早已模糊不清了。据说这位青楼佳人曾经牺牲自己试图再兴明代大业。但她死了,很年轻就死了。死时只有二十二岁(事实上M后来和她一样的年龄)。她是被人勒死的,用红绫绸。
"我当时也没有奇怪她从哪里得来的这些知识。我现在也还是不知道。她对我说过这样的话:现在的卖笑女子和过去简直一点也不能比。"她说。
这确实是个奇怪的小女生啊。我想。
"M有个小玩具。"马莉说,"有些事情非常奇怪,在她出事前的一个星期,她的一只小浣熊玩具突然没有了。她有些怀疑是我偷的,因为那天宿舍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其余的人都出去了。那是个晚上,已经八点多了,她从外面回来开始翻找自己的东西,我问M你找什么呀?她就停了手看着我,问,你看见了我的小熊吗?我说没有吁。可她还是那样看着我。我感觉到自己的脸红了,烫得要命。我从那时候开始发觉她的眼神里有一种特别的东西。我说不出来。我们过去是好朋友。这你知道。我们班上的人都知道。她就一直站在那里,手垂直,看着我,说:我走的时候它还好好地睡在我的枕边的。
"我也看见它就在她的枕边。可它突然就不见了。那的确是只很漂亮的小东西。一对直竖着的小耳朵,一双黑溜溜的圆眼睛,甚至从它的嘴唇里露出的漂亮的小白牙都很逼真。M最喜欢这只玩具。它一直伴着她每夜入眠。每个到我们宿舍来过的人都夸赞过这只小东西。
"你没有离开过这里吗?M冷着脸问我。没有呀!我说。我认真地回答说,但我很快就发觉这样说很蠢。事实上中间我出去过一次,是去食堂打饭,但时间很短。我回来的时候发现宿舍还是离开时的那个样子,没有其余同学回来过的样子。
"难道它还能飞到天上去?
"M,你这样说什么意思呢?我问她。
"谁做的谁心里有数。她说。
"M的玩具丢掉的消息,宿舍里的人很快就都知道了。M是我的好朋友。她的那种样子让我难过。"马莉说。
你说我应该怎么办呢?她问我。我不知道。
马莉对我说:"想起来我真蠢,其实我完全可以不必那样做。"
"其实你那样做很合情理,要是我,也许我也会那样做。"我这样说并不是安慰她,而是我真的可能会这样。这并不是什么蠢事。
马莉说:"我差不多近乎为了讨好她,一个人跑了好多地方,最后在上海路上的一家外贸商店买到了那种小浣熊。价格不算很贵,但也不便宜(我自已也从来没有买过那样贵的玩具)。为了使它看起来更像是她原来的,我把它藏在身边好多天,想方设法把它弄旧。后来我悄悄地把它放到了她的枕边。我自以为我做这一切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我的这一切。我也不想告诉别人。这种事我连M都不会告诉,我还会告诉其他人吗?"
那天宿舍里的人都在。大家都在说笑。马莉现在已经记不得当时她们在议论什么了,因为当时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到M枕边的那只小浣熊身上了。那是她一个人悄悄放在那里的。M肯定也没有注意到。马莉说,她当时多么希望有人能发现呀,可是大家都在说别的事情。
M伏在桌面上看一本书,显然她的精力也不在那上面。她时时抬起头来和别的同学说笑。M穿着一件黑色的小袄,紧绷在身上。M的身上有一股很重的香水味。M过去是不喜欢香水的。M是那种比较典型的南方女子,长得娇小玲珑。看起来还是媚人的。"外面对她的许多传言都是不确的。"马莉说。大家越是不注意那只小浣熊,马莉的心就越是悬在那里。她突然站起来,装作惊喜的样子,对M说:M,你瞧你的枕边是什么呀?M看见枕边的那只小浣熊,一把抓了起来。
马莉希望她能高兴。M的脸红了,又自了。M盯着马莉。
"干什么呀?!"M撇着嘴。"这根本就不是我的东西。这根本就不是我的东西。我绣的名字呢?"
那几个女同学停止议论,向她们这边看。
M拿起那只小熊,站起来,一把扔向马莉,说:这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我的小熊会飞吗?说完,就咚咚地走了出去。马莉感到身上所有的血全涌到了脸上。
"我就像是一个贼!"马莉说。我的所作所为太像一个贼了。我的好心是徒劳的。真好笑。
马莉没有再告诉我关于她新买的那只小熊的结果。其实我倒是很想知道。
世上有些事情只能当故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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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向我们展示了南大碎尸案的一些具体的推测的细节,让我们有了对案件的一些大致的方向。
当时文章一出,作者被认为是案件的线索而被追问了一段时间.....
二、2008年,黑弥撒:“一石激起千层浪”
黑弥撒是谁?其实为天涯论坛的一博主,在2008年发布《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些看法》而被推至风口浪尖。
他在文章中指出警方的错误侦查思路:“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在之后被南京警方约谈,最后不了了之,应该不是凶手。但是其推测,可能被警方采纳。
南大碎尸之我见
1、为何南大碎尸案20多年依然让人念念不忘?
南大碎尸案的犯罪手法之残忍、犯罪动机之模糊,堪称疑云密布。无法想象当时受害人是如何被杀害的。之后加害人烹煮、抛尸、漠然而淡定的游走在南京的大街小巷,每每想起都让人不寒而栗。
2、南大碎尸案为何一直未破?是否会破?
限于当时侦查手段有限,主要靠摸排破案,所以资料线索十分匮乏,破案的几率几率几乎为零了。案件已过20年,唯一的一个破案的机会就要看加害人死时会不会把作案经过公之于众。
3.下面还有杀人类型、杀人心态、写累了,之后在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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