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新版租赁合同范笨 范本正式实施明确禁止违法群租
据北京住建委网站发布公告,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三个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范本中明确禁止了违法群租。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均在说明中强调,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有关禁止违法群租的文件规定内容
同时,在合同中通过设立房屋整租、分租有关事项条款,明确禁止违法群租。一是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专设“房屋租赁形式”相关条款,约定房屋具体居住人数及分间出租时的分租房间居住面积;二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明确约定最多居住人数。
另一方面合同适用区分更加明确。
不同于2008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根据租赁的不同成交方式做了区分,此次发布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别针对住房租赁和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适用于北京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
处罚措施
房主违规出租最高可罚3万
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处5000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或者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介
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租客
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时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处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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