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万元LV包包遗落饭店请店方暂存 长达4个月未领取被当垃圾扔了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份的时候,南京的许女士在一家名为"本家韩国料理"就餐时把价值万元的LV背包遗落,许女士意识到包遗落的时候已经在高速上无法掉头,随后许女士打电话到饭店前台,请求饭店帮忙代为保管包包,当时饭店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帮忙保管。结果四个月后取包时被告知,包被当作垃圾扔掉了。许女士多次和店方沟通,对方以没有购包发票为由拒绝赔偿。
饭店负责保管顾客遗失物品的工作人员表示,顾客遗失的物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清理,许女士4个多月没来拿包,也没留下联系电话,背包被当作垃圾扔掉了。许女士表示自己当时刚怀孕,身体不适卧床在家,耽误了拿包。
律师表示,店方本身没有看管顾客财物的义务,但双方在后续沟通中确定了保管协议,店家有保管义务。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懿认为:“保管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店家有义务一直给顾客保管。除非合同中有条款约定,多长时间内不来取店家可自行处理。明确告知对方后对方认可,店家的义务才能免除。”
经协调,店方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征求顾客意见就将背包扔掉确实不对,愿意协商赔偿事宜,许女士随后将购买记录的照片发送给店方。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店家没有为顾客看管丢失物品的责任和义务。如店方愿意帮顾客保管丢失的物品,无论有偿或无偿,在双方约定的保管期限内丢失,店方都应承担一定的损失。
就此事而言,丢包的顾客在得知店家愿意无偿保管的情况下,也应及时取回自己的物品。如果包的主人自己无法亲自去取,可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取回,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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