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男子开共享汽车8天被扣125分 新手司机年轻气盛为“过瘾”被罚
近日,一位00后小伙子刚考取驾照,就租了共享汽车上路。这位新手司机竟然在短短8天内违章数次,被扣125分。租车公司将其告上法庭,小伙无力承担赔偿。
小吴家住外地来上海务工,刚刚年满十八就考取了驾照。由于名下无车,手痒的他就学起别人租起了共享汽车。从今年2月1日23时50分至9日19时03分不满八天的时间内,小吴违反合同约定驾车离沪,在苏州、盐城、淮安等地因超速、违反信号灯、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规调头等原因,造成违章21次,共需罚款4100元,扣分125分。租赁公司发现后,多次向小吴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寄送通知书等,要求其尽快处理该车辆违章。但截至庭审当日小吴并未处理。
4月12日,租赁公司将小吴告上法庭。租赁公司认为,由于车辆存在大量违章,涉案汽车目前无法继续上路行驶,造成了公司停运损失。根据双方在服务前签署的协议,被告造成原告车辆违章无法运营的,除应支付每日200元的停运损失外,还应按照200元每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处理消除完毕所有租用期间的交通违章为止。面对巨额索赔,小吴表示目前无经济能力立刻解决车辆违章问题,希望可以宽限4个月。同时他也认为租赁公司要求的每日200元的费用过高。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根据用户服务协议约定及涉诉车辆的运营收入,原告要求按照每日200元/日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尚属合理。关于停运损失的起算日期,根据用户服务协议原告于还车时10日后查询车辆是否违章的条款,故停运损失的起算日期应自2月20日起算。客户服务协议中虽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但被告承担其停运损失后另行要求被告按照损失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存在标准过高的情形,法院依法调整为60元/日。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小吴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租赁公司直至涉案车辆违章处理完毕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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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
汽车共享,是指许多人合用一辆车,即开车人对车辆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有点类似于在租车行里短时间包车。它手续简便,打个电话或通过网上就可以预约订车。汽车共享一般是通过某个公司来协调车辆,并负责车辆的保险和停放等问题。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省钱,而且有助于缓解交通堵塞,以及公路的磨损,减少空气污染,降低对能量的依赖性,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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