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呆老人赠房后反悔,孙女称房产过户时精神正常
老人将自己名下房产赠送给孙女,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最近却因为赠送房产的事,一名老人讲家人告上公堂。86岁的林先生三年前曾留下遗嘱,说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给孙女,随后办理了过户手续。最近,林先生的长子,以老人患中重度痴呆,自己为法定监护人为由,要求撤销过户登记,并将林先生的孙女告上法庭。孙女坚称老人当时未患痴呆,没有哄骗。
赠房后能反悔吗?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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