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挂点滴搭飞机遭拒引热议,机长这么做有错吗?
机长在每次飞行中都需要为飞机上所有人员的安全负责,因此拥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最近一位机长因为行使自己的权利却起了争议,原来一名病患乘客准备挂点滴搭飞机前往异地看病,由于担心病人在高空出现生命危险,机长拒绝起飞。双方僵持了7个小时,最终以病人妥协收尾。据悉,该乘客是慢性坏死性胰腺炎患者,虽然机场医疗人员诊疗后认为患者可以出行,但机长态度坚决拒绝起飞。
原定18:50从昆明飞往成都的KY8291航班上,出现了一位挂着点滴的慢性坏死性胰腺炎患者,虽然机场医疗人员诊疗后认为患者可以出行,但机长态度坚决拒绝起飞,双方僵持不下。几小时后,同机的旅客不得已拨打了110,经过警察调解,最终患者及家属下机,飞机在凌晨1:40起飞,航空公司给予了每位旅客200元赔偿。
机长的职权
在航空活动中机长对航空器和旅客的安全负有直接的也是最终的责任,因此,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都授予了机长在飞行中最高的法律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机长职权最早是沿袭船长在反海盗中的权力,而随着民用航空运输的发展,机长职权自身的技术性、行政性以及刑事司法性三大特征日趋明显,在刑事诉讼视角下将机长职权的性质定为一种"二元二次特殊的混合式刑事司法职权",从而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
我国《民用航空运输机长职责》中规定机长是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取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并被航空运输企业聘为机长的飞行员,并明确了机长的十二条职责。
一、民用航空运输机长(以下简称机长)是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取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并被航空运输企业聘为机长的飞行员。机长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高度的负责精神,强烈的安全意识,牢固的章法观念,熟练的操作技能,精细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组织纪律以及健康的体魄。
二、机长是当班飞机的负责人,对当班飞行活动负责。
三、机长对当班机组负有管理责任,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
四、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
五、机长应当模范遵守并督促机组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被批准或加入的国际公约。
六、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飞行中,遇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做出处置。在各个运行阶段和紧急情况中,机长应当严格遵守检查单,并确保遵守运行手册中的操作程序。
七、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八、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九、在飞行结束后,机长应当负责将所有已知或怀疑的航空器故障向经营人报告。
十、机长应当对飞行机组成员名单、机组成员的职责分配、离场和到达地点、离场和到达时间、飞行小时、飞行性质、负责人签名等各项内容的飞行记录负责。
十一、机长在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或旅客未完全撤离航空器的情况下,机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十二、机长在民用航空器发生事故或严重不安全事件后,应当以现有和最迅速的方法,如实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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