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保姆,引网友热议对此你怎么看?
对于老人来说或许需要的更多的只是陪伴,不过在现如今社会,子女很少有机会陪伴一般都是在外打拼。而这就是使得老人的晚年生活变得孤独。这不近日苏州就有一老人立下遗嘱吧价值百万的房产赠送给陪伴其多年的保姆引发了热议。
近日,苏州年近8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市场价超百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他。
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对此,不少网友给出自己的观点
有人联想到电视剧《都挺好》
剧中的苏父与保姆蔡根花
称其为现实版苏大强
如果是儿女花钱请的保姆
老人此举确实不妥:
还有人认为
这是老人自己的财产
有权自主处理
而且保姆毕竟陪伴老人
让老人晚年不孤单
其实
社会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
不少媒体都曾报道过类似事件[!--empirenews.page--]
房产不给独生女给保姆
40多岁的寇华(化名)在郑家当了近20年保姆。在郑哲(化名)的妻子在世时,她就在郑家帮忙。1995年底郑妻去世,郑哲生病住院。寇华说,当时郑哲的女儿郑小丽把家里存折拿走,父女俩的关系恶化,此后是她一直与郑哲共同生活、照顾老人。
1998年1月,郑哲购买了一套房屋。5个月后,70多岁的郑哲作为遗嘱人,与抚养人寇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
“寇华到我家后,一直是花我父亲的离休金,我父亲对外说把寇华当女儿,还出钱供她读大专。”郑小丽说,父亲有时也会骑电动三轮车到她单位见面聊天,但从没提过协议的事。而她也没给过父亲赡养费,因为父亲每月有8000元工资。
2014年5月,郑哲又留下一份代书遗嘱,称房屋及家中所有财物都归寇华继承所有等。遗嘱上有郑哲的签字与两名见证人签字。郑哲后因身体不佳入院治疗,出院时郑小丽将父亲接到自家生活,从此拒绝寇华照顾老人。
寇华以无法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为由告到法院。2014年8月第一次开庭时,80多岁的郑哲到庭,认可自己签过遗赠扶养协议。但郑小丽对协议和遗嘱不予认可,认为她是郑哲唯一子女,且对郑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涉案房屋应归她继承。但官司还没打完,一个多月后老人就去世了。
一审法院认为,寇华长期陪伴在郑哲身边照顾其衣食住行,陪同其看病治疗,并且让其晚年精神状态较佳,已经基本履行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房屋应该由寇华继承。考虑郑小丽赡养郑哲数月并处理丧葬事宜,法院酌定寇华给付郑小丽补偿款8万元。
子女是否履行赡养义务是事情的关键
由保姆照顾老人终老,不仅折射出空巢老人缺少社会化照料的现象,同时也反映出很多老人的子女未尽到养老义务:
一方面是保姆在老人身边殷勤照顾,另一方面是亲生子女长期不回家探望,对老人情况不闻不问。而非亲非故的保姆为老人辛苦付出,照顾他们几年甚至十几年,实际上履行了子女本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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