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李明博今日入狱 称:真相一定会大白天下
近期,韩国前总统李明博贪污受贿案闹得人尽皆知。今日有最新消息称,韩国前总统李明博今日入狱。据了解,李明博犯贪污受贿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若无赦免,他将于2036年刑满释放。
回顾李明博审判经过
一审中,法庭曾就最具争议的汽车零配件公司达世(DAS)的实际所有人问题裁定,支持检方的指控,即认定李明博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非法藏匿公司资金私设秘密基金以及通过法人卡消费等行为贪污金额达246亿韩元。法庭还认定三星代付DAS公司在美国的诉讼费大部分属于贿赂,李明博收受三星电子为DAS向美国律所代付诉讼费522.2万美元属实。而作为交换条件,李明博承诺在其总统任期内特赦三星电子会长李健熙,因此已构成权钱交易。另外,李明博分别向友利金融控股前会长和前议员索贿36亿和23亿韩元也被认定为贿赂罪名成立。以上各项犯罪指控成为法庭对李明博量刑的主要依据。
李明博的律师团队在二审中将针对主要量刑指控展开无罪辩护,即继续坚持认为DAS公司的实际所有人是李明博的胞兄李相恩,对于三星代付诉讼费问题则主张李明博并不知情。
韩国检方在二审中继续坚持16项指控,特别是针对一审中法庭判定无罪的指控部分将据理力争,要求法庭依法从重判罚。检方坚持认为,有确凿证据证明依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李明博犯有收受贿赂、造成国库损失以及渎职、逃税、职权滥用、泄露总统记录档案等罪行。
2020年10月29日,韩国最高法院宣布了前总统李明博贪污受贿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决定维持二审判决结果,李明博获有期徒刑17年,被罚款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700万元)。此外,他犯罪所得的57.8亿韩元将被追缴。同时,李明博不服二审判决关于取消其保释资格的上诉,也被法院驳回。
判决结果公布当天,李明博表达了强烈不满,他发表声明,一方面愤怒谴责“韩国法治已经崩溃”“最高法院不正义”,另一方面感慨道,很担心国家的未来,“真相一定会大白天下”。
李明博生于1941年,2008年至2013年任韩国总统。一审获刑后,他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韩国第四名遭刑事定罪的前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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