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餐厅欺骗消费者判1446年,两名高管共犯下了723项罪责
如今网络上各种虚假宣传广告随处可见,最近在泰国,有人就因此要牢底坐穿了。据当地媒体报道,泰国刑事法庭6月10日判处曼谷一家海鲜餐厅的两名高管分别1446年监禁,包括欺骗消费者在内,他们被指共犯下了723项罪责。
检方指控称,去年年初,这家海鲜餐厅在网上发布广告,向消费者低价销售各种海鲜自助餐。其中一种自助餐每人仅需88泰铢(约合人民币20元),其他自助餐价位不同,但也都非常便宜。想要购买这些自助餐的消费者,必须在网上购买,并将钱转到指定账户里。
去年3月22日,该餐厅又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取消自助餐销售的声明,称没有足够的原材料来满足大量订单,餐厅也将关闭。约350名消费者为此报警,称该公司和两名高管存在欺诈行为,索赔总额为2207720泰铢(约合人民币50.38万元)。
餐厅的两名高管随后被捕,检方指控他们违反了1979年的《消费者保护法》、2007年的《电脑犯罪法》和《刑法》,被告均认罪。因此,法庭裁定他们723项罪名成立,判处1446年监禁,罚款3615000泰铢(约合人民币82.49万元)的。由于认罪态度好,法庭将他们的刑期减少为723年,罚款减为1807500泰铢(约合人民币4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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